香港 - 艾赫巴里通讯社
香港黎智英:20年刑期呼应北京镇压异议的模式
76岁的香港民主派媒体大亨黎智英最近被判处20年监禁,这标志着香港在国安法时代的一个严峻里程碑。这一异常严厉的判决,是迄今为止香港国家安全罪行中最长的刑期,并非孤立事件,而是中国共产党(中共)在大陆采用的既定模式的令人不寒而栗的反映。多年来,那些敢于挑战国家叙事或权威的有影响力人物——从富有的企业家和著名学者到人权律师和社会活动家——都面临着严厉的、往往是出于政治动机的法律后果,旨在压制异议和巩固权力。
黎智英因包括欺诈和与外国势力勾结在内的指控,根据北京于2020年对香港实施的全面国家安全法被定罪,这传递了一个明确无误的信息:香港与中国大陆之间曾经充满活力的法律防火墙正在迅速瓦解。他的案件凸显了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上任以来发起的一项更广泛的战略,即对任何被视为对党绝对控制的威胁进行无情而深远的打击。这场镇压超越了传统的人权活动家,针对的是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通过其影响力、财富或知识地位,可能提供替代观点或挑战党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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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的命运与中国大陆其他著名批评者的命运之间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想想受人尊敬的维吾尔族经济学教授伊力哈木·土赫提,他于2014年因分裂国家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他对中国新疆地区维吾尔族权利的倡导被重新解读为对国家统一的直接挑战。同样,房地产大亨、前高级官员的密友任志强于2020年因贪污和滥用职权被判处18年监禁。许多人认为,他真正的“罪行”是他对习近平处理新冠疫情的直言不讳的公开批评,据报道他曾称这位领导人是“小丑”。此类经济指控经常被用作打击政治异见者的武器,掩盖了他们受迫害的真实性质。
另一个例子是孙大午,一位以慈善和众多追随者而闻名的农村企业家,他曾是政府政策的直言不讳的批评者。2021年,他因“组织人员冲击国家机关”和“寻衅滋事”等罪名被判处18年监禁,这些指控通常被宽泛解释为镇压任何有组织的反对。商人李怀庆因分享批评党的社交媒体信息,于2020年因欺诈、敲诈勒索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处20年徒刑,这进一步表明了对网络异议的严厉惩罚。即使是人权律师,如许志永和丁家喜,也仅仅因为在2019年组织了一次律师和活动家的私人聚会,于2023年分别被判处14年和12年监禁。
这种模式的应用直接延伸到香港的政治格局。2021年,47名反对派人士因组织非官方初选以选择反对派候选人参选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并随后被大规模逮捕和定罪,这说明了这种令人担忧的趋势。尽管两人被无罪释放,但大多数人被判处四至十年的刑期。这些案件共同表明,北京正在协同努力,瓦解任何形式的有组织政治反对派,并灌输一种恐惧气氛,有效地扼杀言论自由和政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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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黎智英的长期刑期不仅仅是对个人的惩罚;它更是对香港未来轨迹的有力声明。它预示着“一国两制”框架在其原有精神上的终结,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以对北京的政治忠诚为首要原则的制度,异议,无论其形式或意图如何,都将受到国家全面、不妥协的武力打击。这种在中国大陆几十年来不断完善的法律模式,现在已在香港牢固扎根,深刻而不可逆转地重塑了其法律和政治格局。